第 17 章 ☆、17

文曉和林暮收拾好了出門要帶的東西之後,一人頂着一頂大草帽就出了門,剛到走過酒店大廳就遇到了前一天為她們登記房間的那個前臺。

“喔哦~你們這是打算去海灘那邊嗎?”

前臺小哥看着兩人的打扮,不由自主的驚嘆一聲,之前那天登記的時候因為是晚上,光線不好再加上兩人都滿臉疲憊,所以他沒有多注意這兩個新入住的客人。而現在一看,這兩個新客人着實讓他驚豔了一下。

“是啊,有什麽事情嗎?”林暮不冷不淡的回了前臺小哥一句。

林暮不是沒看到那個前臺眼中的驚豔以及語氣中的驚訝,她對這種眼神和語氣倒是覺得挺無所謂。只不過當有人這樣看待文曉的時候,林暮的心裏就隐隐的有些不爽和別扭。

前臺小哥對身邊的同事低聲交代了幾句之後走出櫃臺,“去沙灘的話,我們酒店會提供免費的涼席和陽傘,我覺得你們大概會需要”

林暮和文曉對視了一下後,兩人向前臺小哥點點頭。

“那請稍等一會,我去幫你們取過來。你們可以先在茶座那邊休息一會。”小哥說完後指了指酒店門口的兩側,然後從櫃臺上接過同事遞來的鑰匙離開了大廳。

文曉和林暮順着小哥指着的方向走過去,才發現原來酒店門口兩邊原來并不只是有着植物的妝飾,在那綠茵茵的一片植物中擺着一張原色的木桌和兩個跟別墅前樣式一樣的吊籃式藤椅。

就連頂棚也被綠色的爬山虎所占領,幾朵小小的白色牽牛花纏繞在其中成為精致的裝飾。大概是因為之前來時的匆忙,在入住的時候根本沒有發現原來酒店門前還有這樣的地方,看上去這就像是一個濃縮的小花園。

兩人一前一後走進去坐在那微微晃動藤椅中,心裏或多或少都有些新奇感。林暮更是覺得有趣,從包裏掏出了手機開始拍照。

“文曉、文曉?看這邊?”林暮舉着手機将鏡頭對準文曉有心捉弄她,因為文曉向來十分讨厭照相,每次面對相機或者手機鏡頭的時候都會露出別扭的表情,這讓林暮每次都覺得十分有趣。

而出乎意料的是,這次的文曉并沒有像以前那樣抵觸拍照鏡頭。文曉放下手中剛剛翻開幾頁的小說,将耳邊的碎發別到耳後露出一個幾乎帶着□□人味道的淺笑看着林暮。

被簇簇綠蔭環繞的鮮紅,宛若一朵怒放的鮮紅芍藥。

林暮呆愣中下意識的對着這樣的文曉按下了快門,文曉在聽到了手機傳來拍照提示音後,低下頭繼續去看手中的書。

文曉變了,和以前不一樣了。林暮在心中這樣告訴自己,腦海中卻又一次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個夢境和……昨晚的争吵。

可是文曉不是原諒她了嗎?原諒她的失口時說出的話,接受了自己的道歉啊?

“文曉你生我的氣嗎?”林暮忍不住開口問,“你不是原諒我的嗎?”

文曉翻着書頁的手一抖,再一次擡起頭來看向對自己發問的林暮。就這麽沉默了許久,文曉機械性的點了點頭,只是不開口說任何話。看到林暮露出如願以償的放心的笑容時,文曉捧着書的手緊了又松,松了又緊。而那書上的字,已然是半個都看不進去了。

終于,大概是去倉庫取涼席和陽傘的前臺小哥回來了。他一手提着涼席,另一肩扛着陽傘走到酒店門口對坐在吊椅上的兩人打招呼。

“嗨姑娘們,你們的陽傘和涼席。”

文曉和林暮一人抱着陽傘一人拎着涼席向海灘的方向走着。因為昨晚去過一次,所以這一次并沒有繞多少遠路。

和昨晚不同的是,此時的街道沒有那麽安靜了。大概是剛好過了早餐的時間,沿途的小餐館裏的服務生以及在路邊賣水果小販們看上去都異常的悠閑。

有些人三三兩兩的湊到一起看着電視上的拳擊賽,有些人則是幾個紮成一堆坐在店門口聊天。一路上還有不少人拎着涼席和陽傘,看上去大概也是準備前往海灘的樣子。

只不過這并不是讓林暮煩心的理由,她此刻最煩心莫過于身邊的文曉。

一道輕挑的口哨聲從不遠處的一家店裏傳來,林暮循着聲音看去,只見一個金頭發老外舉着手中的杯子向她身邊的文曉點頭,嘴上還不忘大聲的說着什麽“So sexy”之類的話語。

文曉并不給于回應,只不過她臉上坦然接受贊美的笑容在林暮看來還是那麽的別扭。

這已經不是第一個了。林暮和文曉這一路走來,除了路邊偶爾有幾個小商販向她倆發出贊美之外,那輕挑的口哨聲也時不時傳來。更有人大着膽子直接來搭讪邀請一起去沙灘之類,只不過都被文曉和林暮回絕了而已。

讓林暮最想不通的是,那些人投于她倆身上的贊美,在對自己說的時候多數都是“漂亮”之類的詞語,而到了文曉身上則變成了“性感”。

林暮不禁審視了一下自己和文曉的區別。她自己穿着紅色的分體泳裝,外面穿着一件及膝的白色吊帶長衫。文曉一身長及腳面的紅裙,肩帶之間隐約露出黑色的泳裝。

好吧,不得不承認今天的文曉确實性感的讓人挪不開眼。但是林暮還是很不爽,她很不高興,總覺得只有自己才能擁有的東西被莫名其妙的人所窺視了,而且還不止那麽一兩個。

好吧她或許真的和文曉說的一樣自私,但是對自己喜歡的人有占有欲難道不是常情麽?雖然說自己對文曉提出了分手,但是文曉并沒有給出答案啊?所以他們還是戀人不是嗎?所以……

“林暮?你在往哪裏走?”

文曉的聲音叫回了林暮不知道跑去哪裏的心思,林暮這才發現不知不覺她們已經到了目的地,文曉站在通往沙灘的石階前,而她則是傻傻的往另一個方向走了好長一段路。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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